法律问答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数额

2021-07-26 02:5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由此可见合同定金约定是有上限规定的。那么约定的定金超过了百分之二十的部分,是否可以适用定金罚则呢?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明确规定,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房屋买卖认购书中的定金的约定方式如下:
    1、应当对收受的定金性质进行明确约定;
    2、具担保性质的定金收受后,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适用定金罚则;
    3、具担保性质的定金收受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等等
  •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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