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3月份在淄博市一家公司找了份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4月1日时跟老板说干到月底辞职。老板同意了。可就在4月29日,我跟老板说月底不干时,老板说“你明天就不用来了”就把我给辞了。我当时让老板给我结工资,老板不给结,让我5月18日去拿。我回来后,觉得不合理,就在网上发了个帖子说老板辞退我却不给我结工资。

5月18日,我去要工资时,老板说我发的帖子损害了公司的形象,说他公司都是18号结工资的。说我发的帖子是诽谤他公司。到现在还没给我工资。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我发的帖子属于诽谤吗?我还能要回自己的工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29 23:02: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不可以的,除非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需要经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起诉,有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或者,劳动者去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进行处罚,下达了处罚决定后,可以转到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 为朋友担保工资被法院冻结,法院不给最低生活费是不合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部分冻结,也就是可以每个月给你先留一部分工资出来做生活费,法院执行查封和冻结财产要给当事人留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的
    如认为自己生活因执行后存在困难,可向法院执行法官提出异议,要求减少执行额度。
  • 社会保险应该是在工资之外另外缴纳的。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不少用人单位对于社会保险费和最低工资标准的关系模糊不清,甚至错误地认为最低工资包括了社会保险费个人应承担部分及公积金。
    有很多用人单位在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后,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远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这是错误的做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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