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个朋友,他老婆是在证卷公司跑业务的,她这个月完成不了指标,所以借我的身份证去帮她办理注册手续,因为要身份证本人去办,所以我就陪他去了,签了很多份手续,还被拍了照。办好以后就把帐户给他去炒股了。我本人不懂股票,但是又非常地担心,他会不会那我的身份证去办理贷款或者信用卡担保之类的,因为之前他借我的身份证去银行开户说是炒股用的。我不知道银行账号和密码。他手上还有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出示的身份证证明。不知我有没有风险,我要注意些什么呢?请大家给我点意见。(注;另外银行卡是他自己拿我的身份证去办理的,账号和密码我都不知道。)拜托各位啦

2019-01-30 00:58: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2、“恶意透支“或”信用卡诱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办银行卡涉及很多种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办理银行卡需要什么?用户开户流程:
    1.本人带身份证及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告诉工作人员要开户办银行卡。
    2.工作人员会发放一张”个人结算帐户管理协议“阅读后,签上名字。
    3.再填一张"个人卡开卡申请书",交给银行工作人员。
    4.然后在密码器上输入密码后(密码要牢记)。
    5.密码三次确认后,工作人员将银行卡发放。
    一般开卡不需要手续费,但有些银行需要卡的工本费和存折工本费等。
  •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构成犯罪。
  • 你好,您问的我国规定了银行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这个问题,我做出了以下的解答。  《担保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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