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结婚十年了,生了一个女人,丈夫提出离婚,让我离开家,我不能要求他赔偿精神损失。

离婚
2021-07-26 14:33: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要达到“净身出户”的法律效果,一是通过双方在婚内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明确财产归一方所有,二是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登记时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一方全部所有,另一方不分割任何财产,否则,法律上并不会判决任何一方净身出户。但是,也有一定的例外,如果一方在离婚诉讼中隐瞒或转移财产被发现的,则法院可以判决转移财产一方可能不分得该财产,如该财产是唯一的夫妻共同财产,则可能会导致法律上“净身出户”的情况发生。
  • 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但必须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否则就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向另一方要求损害赔偿: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或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请求损害赔偿的一方因此受到损害;
    3、请求损害赔偿的一方无过错等等
  • 你好,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你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情形则应赔偿对方精神抚慰金。
    注意,只有无过错方才可以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当然如果夫妻一方出于愧疚不在乎另一方是不是也存在过错自愿给另一方精神抚慰金也是可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