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0月7日,我丈夫骑公共自行车从南各北行驶,与从东向西行驶的摩托车相撞,我丈夫鼻骨骨折,鼻中隔弯曲,脸、胳膊和膝盖受伤,事故发生后,对方骑摩托车带我离开现场,没有拍照,怎么处理,谢谢你的回复。

2021-07-26 16:55: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受伤的,如果伤势经相关机构鉴定不构成残疾,应该就伤后就医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向肇事方索赔。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因伤致残,除了上述治疗费用外,其因残疾造成的生活上需要产生的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也应由肇事方来支付。
    具体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可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大体由五方面决定:受害者的伤残等级、受害者的年龄、肇事者的过错程度、肇事者的经济赔偿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