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从13年到14年被公司选为后续的重点培养对象,被派遣到海外培训了2年。15年3月回国后,到现在为止,没有按照当时的约定安排更高的工作,还在安排原来的工作。我打算退休。公司要求赔偿海外训练是合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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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
劳动关系,只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只需提前3踢同志即可。注意,劳动
合同法规定是通知,而不需要批准。
2、按《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劳动者只要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要支付劳动报酬,你每工作一天,都应获得相应的报酬,按国家规定的日工资计算方法计算。
3、按上述法律规定,要求但未兑现,否则,到
劳动仲裁部门申请
仲裁,按裁定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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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