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房客向我们公司借了3万美元,我们签的合同租赁期限是3年,从2014年到2017年,如果乙方需要继续租赁,租赁期限到期后必须向甲方提出继续租赁要求,与甲方协商,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现在他逃走了,法律还有效吗?

2021-07-26 19:05: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其成立时间和生效时间一般是一致的,《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无效的合同与被撤销的合同的无效溯及时间也必然与合同的成立时间有关。
    如《合同法》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这就把无效的溯及时间和成立时间紧密联系起来,而无所谓生效时间。如果不把成立和生效区分开来,无效的溯及时间就无从确定。
  • 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应保障原承租人优先租赁权的实现。约定的优先租赁权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 即使没有签订租赁合同,依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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