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个体企业工作了10个月,单位没有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老板现在要降我的工资单价(计件工资),我不在这家企业干了,企业没有给我们任何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只有在劳动关系终止的时候,老板的妻子给我写了一张我什么时间在这家单位工作,什么时间终止劳动关系,是手写的,单位没有盖章,老板的妻子是这家企业的一个负责人,平时安排工作和发工资都是她。现在老板说他妻子写的不算,说她妻子不是营业执照上经营者,他没有签字盖章。请问老板的说法对吗,老板妻子写给我的字据是否能证明我与这家企业存在劳动关系。

2019-01-30 09:32: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事实上事实上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用人单位为其提供劳动报酬而形成的关系。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五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第二十五条也规定,“ 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如果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发生了工伤的,可以依法进行相应的工伤索赔,同时还可以主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经济补偿金。
  •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收入,等,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哪一方名字,都是婚后共有财产,
    离婚时需要双方自行协议分割共有财产,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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