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昨天在相中的一家店里,他们说大润发等品牌的业者入所,说已经签了合同可以看看这些合同吗?他们说不行,还是签了预约合同,这个合同是他们以前建的住宅区的合同,不是这个生活广场,现在我们不想要这家店,可以退还预约金吗

其它
2021-07-26 22:5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被广泛的采用。严格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订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当事人交纳的金钱,不具有担保的功能,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收受订金的一方即使违约,仍应承担返还订金的义务。
    其目的不外乎解决收受订金的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一般情况下,订金作为预付款,它不具备定金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订金数额应当在合同总价的5%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订金应及时返还或抵作价款。
  •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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