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在农村,因为感情不合决定离婚。三个孩子,农村的房子(独院)一套,比亚迪的车一辆,耕地12亩,家电一套,存款6万美元。他说一个孩子不给我,一切都是他的,给我3万元,不给我赡养费。这个合理吗

离婚
2021-07-27 04:40: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对方拒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若经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若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已经胜诉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