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两辆车发生了轻微的交通事故,我不想让对方开车去朋友的汽车修理店,必须开他认识的店修理。本来二百元以上就可以修理,对方要我一千元,收据也让朋友开了。我没有接受他的要求,他就向法院起诉了我。律师该怎么办?

2021-07-27 06:12: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本案中,付美华与李月是由于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分居两年以上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因而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关于车祸赔偿问题,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或对方不肯协商的,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