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产品企业签署合同每个月执行2000元借款历时五年,正中间借款欠了,该企业提起诉讼了我,人民法院给予我结清借款,如今该企业又起诉了,规定我承担合同里规定的每个月2000的借款,现在我应当该怎么办,该工商局起诉以后合同依然合理吗?我该怎么解除合同

2021-07-27 07:37: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按照我国《劳动法》及《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来解决,其中协商、调解不是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也是处理劳动争议最重要的程序。只有经过仲裁,当事人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此本案中,王某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人民院提起诉讼。如果2王某认为仲裁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与本单位领导有较好的私人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他可以依法提出回避申请,但不能未经仲裁而直接起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借款合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借款合同就终止了,如果还有部分未完成,在双方协商之后,可以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
    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款,或其行为表明不会还款的,是可以在借款合同未到期时,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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