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别人发生口角挨打,住院治疗十几天多,用去一万多治疗费,历经法律法规评定为二级伤残。想问一问能如何判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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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现在开始做伤残鉴定,之前并不知道人身损害造成伤残,则从伤残鉴定成立开始计算,时效为一年;
伤做残鉴定没有时间期限,多年后都可以做,
但是最好不要超过人身损害赔偿的1年时效,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超过的诉讼时效,你就无法获得赔偿.
三年前的侵害,现在是无法获得赔偿的。
除非能够认定当初造成时伤害,当事人不知,
之后就医之后才知道,从知道之后开始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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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警方组织鉴定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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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医部门的伤情鉴定为准,建议你及时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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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