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河南的,新的计生政策改变后,如果男方是城市户口,女方是农村户口,第一胎是女孩子,还能要第二胎吗

2019-01-30 11:04: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胎政策放开与领养子女的没有关联性,只要符合《收养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进行领养。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 特殊情况:

    单独夫妇原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条件申请再生育的,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批准再生育次月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已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不予收回。

    全面二孩政策出台之后,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表示,按照中央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的部署,已经在全国实行了一孩生育登记。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我们将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准确掌握生育信息,重点加强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妇幼健康的咨询指导,落实免费的卫生计生服务项目。
    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各省(区、市)制订。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卫生计生部门将进一步简化程序,做好服务,方便群众。
  • 国家2016年元月1日起实行新的计生政策全面放开二孩,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对于符合计生法政策规定的家庭可以在生育二孩之前,到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咨询办理生育二孩的登记手续,不需要办理准生证。
    办理二孩的登记手续,需要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201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  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完善相关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
    从2016年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综合评估本地人口发展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确保政策平稳落地,生育水平不出现大幅波动。
      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
  • 我国的户籍有两种:农业户和非农业户。非农业户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城市户口”。如果你家都是非农业口,那么可以确定你就是城市户口。户口本上登记为居民家庭户口,看不出是农业户口还是城镇户口。
    全国大部分省市已经取消城市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家庭户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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