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下班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负责,我的大腿粉碎骨折,鉴定了八级障碍骨,已经一年多了,对方司机买的全保,诉讼还没有开始!我们工厂没有买保险,可以向工厂赔偿吗?和交通诉讼有冲突吗?

2021-07-27 13:40: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
  • 对于无法达成赔偿和解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肇事者赔偿因事故带来的相关损失,诉讼适用于争议较大或是事故损失重大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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