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友恋爱自由,意外怀孕了了,之后和她家中商议完婚,他们愿意结了婚,问我想十五万彩礼钱,我没凑齐,拖了半个月左右,孕期三个半月了,事儿已经商议当中,她妈在我不知道的状况下带她去异地干了引产手术,回家还问我想损失赔偿,我该怎么维护保养自身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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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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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