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有个人借我钱人出外省了、几年不在家,借条,今借到曾XX现金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正,保证于2012年农四月24日归还,逾期未还清借款,每天按借款总额的千分之五承担违约金。借款人曾XX,身份证号1234567891368.2011年12月24日请问我可以用这张借条起诉他吗

2019-01-30 13:44: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 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 偿。
    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 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
    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 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 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 1.无期限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主张借款人返还,但需要留出合理准备时间;如果写明还款时间,一般不能提前要求还款,另外就是诉讼时效开始时间不同。
    2.欠条有一定的前提,如因为什么欠钱,货款、赌债等,合法的基础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3.没有写明利息的,法院可以按照普通的银行贷款利息来计算,但法院不支持利息也不违法,因为毕竟没有写明利息,而民间借款又存在有息和无息两种。你说的四倍是民间贷款的合法最高利息,是不能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高出部分法律不认可。
  • 在民间借贷中,如果借款人不还钱,通常情况下出借人必须先去法院民事庭起诉,判决后15天生效,然后法院会限令一个期限一归还,逾期不还,才能去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要附上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首先要明确双方约定的是违约金条款还是利息条款,如果是利息条款应按照四个月计算利息,如果明确约定违约金条款,应就延迟履行借款部分履行违约金,本案中,双方违约金条款约定的是借款金额的月3%,意味着违约责任只是就延迟归还的那个月计算违约金,应当是按照延迟一个月计算违约金,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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