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还没有生产清算的情况下,债权人自己保全的资金被法院回收,用于补偿工人的工资是合法的吗?律师先生,如果企业还没有生产清算的话,债权人自己保全的资金被法院回收,用于补偿工人的工资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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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的除外债权指因法律的例外规定而被排除于破产债权范围之外的特殊债权。包括:
1、惩罚性质的债权,即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2、破产程序开始后的债权,即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但不包括作为例外的破产程序开始后的债权,比如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害赔偿、票据付款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后的付款。
3、股东的投资权益,即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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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宣布破产后也是要还钱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对有关债权人进行财产分配。首先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其次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等;最后是普通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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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具体情况来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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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