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房地产合同上签字的时候,买方卖房子,手续还没有结束,中介人没有明确通知卖方这种情况,不能马上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卖方房费的支付时间不确定。合同已经签订,如果卖方终止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021-07-27 16:2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违约,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通常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卖方应该赔偿买方。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合同签订后未及时履行,仍然属于违约行为,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你好,对于合同违约,责任承担问题,一般来说,违约方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交付了定金或者合同内容约定了违约金的还需要承担定金责任和违约金责任。但应视实际情况来看,建议咨询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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