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国家征用土地,一家姐妹兄弟6人,然后姐妹结婚各自结婚,土地还在家,父母也去世了。弟弟现在户主是兄弟,这个国家的征用地有权签字取出,不分给其他姐妹,如果分给其他姐妹怎么办,父母的土地怎么办?

2021-07-27 20:24:4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
    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 关于征地补偿纠纷,如果是和行政机关之间关于补偿款多少的纠纷,属于行政案件,应当是行政庭审理 如果是关于集体之间补偿款的内部分配问题属于民事纠纷,适用的是民法以及相关的一些法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