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1.9.29。下午4;50左右,我孩子【3岁3个月上幼儿园】放学回家的路上被风吹落下的木板砸伤了额头右上角缝了两针【约两厘米】,当时流了满脸的血。当时他奶奶就马上和他去做了简单的包扎。然后在6;50左右我和妻子去了事发地点找到了负责人,他让我们带孩子去检查。我孩子去检查CT以后大脑没有问题。但晚上睡觉不是很安稳,还很怕大风吹,额头也留了伤疤。象这样子我怎么索赔。

2019-01-30 15:30: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岁内)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 【第十六条】下列情形,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一)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
    (二)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三)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前款第
    (一)项情形,因设计、施工缺陷造成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与设计、施工者承担连带责任

  • 1、幼儿园一定要负责任。
    2、《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3、在幼儿园内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能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法律这样规定,就是为了保护幼儿在教育机构内学习、生活期间的人身权利和健康权利不受损害。
  • 你好,如果你的孩子在幼儿园受到伤害,根据侵权法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在学校的人身安全有校方负责,你可以向幼儿园追责的。赔偿通常需要根据实际的伤害大小来确定,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处理。
    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以及留下伤疤后的后期整容美容费等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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