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私营公司工作,当初协商每周休息一天,每月工资3000元,2010年4月从4月1日到4月9日请了9天假。这期间休息日和清明节有工资假,这个月剩下的时间按照公司的规定正常上班。这个月的工资该怎么计算呢

2021-07-28 00:11: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每周工作时间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规定。是在《劳动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中有明确规定。
    目前劳动者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0小时。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 假期加班工资: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等等
  • 国家规定的春节7天假期,假期有工资。劳动者要在国家法定假日,根据法律进行带薪休假,休息日即使职员不上班,企业也要像正常上班一样,支付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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