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这样的,那人总共欠我二十万,分两次借的,第一次借的十万已经写了欠条,第二次的欠条还没有写人就跑了,距离现在已经一年多了,等他回来了我还能让他写欠条吗?有效吗?还有一个疑问就是第一张欠条如果超过两年还有效吗?

2019-01-30 15:50: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欠条上约定了还款期限,超过2年未起诉,就没有诉讼时效了。但并不代表法院不受理,只要对方不提时效抗辩,那么法院就应当依法判决。而且就算对方提了,你也可以主张欠条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也就是说你一直在催要欠款,并未怠于行使债权,那么法院依然有可能判决你胜诉。
  • 具有法律效力,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 欠条构成诈骗罪的情况不多,因为欠条里的款项还不是欠条持有者固有的,本身就是一种期权,还谈不上诈骗,比如,欠工程款、欠工资、欠赔偿款、欠劳务费等等,即使跑路都谈不上诈骗,只能说是躲债,只能说是“老赖”。只有欠货款可以构成诈骗罪,诈骗的是货而不是款。
  • 离婚协议书与欠条不在一起,没有关系的。只要双方对欠款金额没有异议,可以再补写一份,并在新的欠条里,写上原欠条作废的字样即可。
    也可在离婚协议书中注明(如欠条找不到,欠款金额以此协议表述为准)即可。
    这样即便欠条真的找不到了,也不会影响欠款事实和数额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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