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赠予一方财产有以下规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
(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
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