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在车上意外地撞上了三轮车,被撞的时候头出血了。我第一次报警打了急救电话。之后,受伤成了植物人,被撞的人在医院的时候,我们也承担了一部分费用。如果赔偿的话,我想问问保险公司会负担多少,还会被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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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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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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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