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船员,在船上工作受到工伤,右胳膊骨折,右胳膊肘骨折,头左右颅底骨折,右耳耳膜破损,听力下降,耳鸣,还引起面瘫,现在在医院治疗一个月,出院回家疗养

2021-07-28 10:52:4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断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机构,应当遵守诊疗护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由于该医院未进行必要的常规检查,缺乏谨慎注意,对原告的个体差异判断不足,致使对产妇宫内是否慢性缺氧不能及时发现;当胎儿宫内窘迫时,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未及早和患方沟通或采取其他方式尽快结束分娩;婴儿出生后,复苏不规范、不到位,以致婴儿即原告曾某患上脑瘫。
    被告医院过错明显,且与婴儿患上脑瘫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工伤出院后处理方法如下:
    一、工伤出院后,如果医院有建议休息时间,那么在休息时间内应该按照工伤假休息,在休工伤假期间,单位应该按月支付员工工资。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医疗终结后,由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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