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老公结婚不到两年,现在有一个7个月的女儿,我想离婚,我已经不能再忍受了。我公公得了脑出血,挺严重的,现在植物人,然后他就一直不上班,睡觉,玩电脑,那时我就想过离婚,可我舍不得孩子,一想他妈那有钱,我以后休完产假在上班也能养孩子,就没离。在我怀孕七个月的时候他查出患有抑郁症,就更不想找工作了,没有一点责任心。我生完孩子回到了娘家坐月子,一直到现在我上班。之前我是母乳喂养,所以也不需要奶粉钱,之前我自己也有一些存款,买其他的婴儿用品就是花我自己的。现在我刚上班,还没有发工资,钱也花完了,我跟他要奶粉钱,他就说没有!跟她奶奶要,说让我自己想办法。我受不了他们的冷漠了,我都不奢望他们能关心我,可孩子是他们家的骨肉啊,都不关心。我这样跟自己过也没有什么区别了,我不想跟他过了。可以起诉离婚么?

离婚
2019-01-30 17:49: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家庭暴力与虐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
    (一)》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受家庭暴力的离婚妇女,不但可请求物质赔偿,而且可以请求精神赔偿。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