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曾经受贿有刑事处罚,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通知函

会出具该记录吗

刑事辩护
2019-01-30 18:55: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刑法》关于受贿的定罪量刑是公平的,受贿10万元和受贿几百万元的定罪量刑是不一样的。对于受贿10万元的情节,属于“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受贿几百万元的情形,如果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关于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 行贿罪,是与受贿罪相对的一个范畴,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90条、391条、392条、393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四)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第
    (一)、
    (二)的规定定罪处罚。
  • 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不管是违法记录、还是犯罪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
    “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记录,即有案底,有前科。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
    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
    因此,诈骗罪被判处刑罚的话,会留有犯罪记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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