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吉林省通化市的1992年,因为升学户口从农村户口变成了城市户口,所以现在我们村的土地被占用了开发商业建筑。村里的占地补偿说没有我的,承包地和机动补偿也没有。这种说法合理吗?

2021-07-28 17:0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 个人承包土地被征收有没有补偿地,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个人承包的土地进行征收时,个人承包者是可以获得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的。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关于征地补偿纠纷,如果是和行政机关之间关于补偿款多少的纠纷,属于行政案件,应当是行政庭审理 如果是关于集体之间补偿款的内部分配问题属于民事纠纷,适用的是民法以及相关的一些法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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