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向您咨询一些问题?自然人独资的有限公司它的出资人是一个人可以吗设立方式是什么呢在大连?有限公司设立提交的文件有哪些?谢谢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1-30 21:23: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成立:
    一、内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依公司法)
    1、公司设立准备
    2、申请资质等级审批
    3、申请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4、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5、办理税务登记
    二、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6、申请批准项目建议书
    7、办理公司名称登记
    8、送审合资或合作合同、章程
    9、申领外商投资公司批准证书
    10、办理公司登记
    三、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相关税费
    1、公司开业登记费
    2、公司变更登记费
    3、公司年度检验费
    4、补、换、领证照费
  •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1、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
    2、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3、我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4、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 出资方式,是指为公司或企业投入股份的形式。 按照《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 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
    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第二, 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第三, 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经过评估作价后一样可以作为出资。
    第四, 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
    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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