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20年前得到了一套单位的福利分房,我们一家四口便搬了进去,我下面还有一个弟弟。此房后来买断为产权房。母亲于10年前去世,此房买断时是在母亲去世前还是去世后,我不清楚。请问律师:此房的买断时间对我继承母亲的那一份,有没有影响?之前咨询律师,没有谈及买断房屋的时间。得到的答案是:我能继承母亲那一半的六分之一。但是,如果买断是在母亲去世后,我还是继承那六分之一吗?我还能继承多少??先谢谢了!

2019-01-30 22:06: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福利分房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平分。属于婚前财产的个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 房本主人离世,房子是不能直接买卖过户的,需要先进行房产继承,换新房本之后才可以接着交易。

    房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及遗赠三类,均需先进行继承公证,然后携带好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
    房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及遗赠三种。三种继承方式均需公证,即需要对法定继承做继承权公证,对遗嘱继承以及遗赠做遗嘱公证以及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做好公证后,带好公证处开具的公证书,携带齐材料便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1.办理继承公证(非强制)

    所需材料

    1)遗嘱继承需遗嘱原件;遗赠需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需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2)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 房屋继承过户需要经过继承权公证和继承登记两个步骤,免缴契税。  第一步: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这里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相应需提交的资料也有所差别。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三)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一般按受益额(即所继承房屋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第二步:房地产继承登记。房屋继承人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房屋产权继承登记(如为外销房应到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登记)。  
    (一)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原件(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格式);
    2、当事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3、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房地产权证原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两份;
    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7、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8、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9、其他有关文件。  
    (二)费用:登记费:100元/件;合同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的
    0.05%;权证印花税:5元/本;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契税:免缴。  
    (三)办理期限:25日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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