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之前租了个房子,合同是一年,到7个月的时候我不租了,我们房东已经同意,还说等帮他找到下个人租房子就可以,后来找到下一个人租房子,也交了定金,但是没签合同,如果这个人不准备租这个房子了,我还用继续管房东的房子是否租出去么?房东应该还我押金吗?

2019-01-30 23:17: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房租不租了可以用押金抵房租的,需要双方协商为好的。
    二、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 如你在与中介机构的房屋租赁中双方已确定拟租赁的房屋就是目前房主改变主意不租的房子,并为此交纳了定金,则中介机构应该承担双方返还的责任。你可以选择诉讼方式解决,但考虑到案件标的额较小,诉讼的成本相对较高,所需时间较长,建议你与中介机构协商处理,如有可能可由中介机构重新为你提供合适的房子,因为你本来的目的是为得到合适的租赁房屋,而不是为了得到双倍定金,协商处理可节省时间和成本,也能够较好的解决你的租赁房屋问题。
  •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而解除合同,提出解除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押金是否退还则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否约定了押金的退返事项);二是看合同双方能否就提前解除合同达成意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了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三是按照法定与惯例,一般是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须中止租赁合同,然后结清房租。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因为承租方提出中止合同而押金不退”的话,则应退返押金。
  • 因租赁合同解除而致次承租人不能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出租人并未直接与次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要求,次承租人只能向转租入主张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直接要求出租人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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