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砍人重伤当时我也在场,但是我什么也没做,事后我们都跑了,也对受害人给予赔偿,受害者也答应不追究责任,但以被立案,我现在被抓我朋友还在逃。我会不会被判刑?

刑事辩护
2019-01-31 06:19: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二级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谅解,可以减轻处罚。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XXXX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特殊情况下司法可酌情考虑客户的机会利益损失
      所谓机会利益,即机会本身而言,对当事人意义重大,尽管机会的存在不一定必然最终使当事人受益,但是当事人对可能带来收益的机会具有合理期待。
      基于系统故障导致客户的交易损失,往往不仅仅限于实际发生的证券交易损失,更多体现在客户的机会利益损失。
    但是,基于客户往往不能举出充分证据予以证明,而无法获得赔偿。事实上,无论是基于违约还是侵权,法官在特定条件下均可酌情考虑客户的机会利益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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