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女儿上学的时候,我买了房子,写了我女儿的名字。现在她要结婚了,他们有自己的房子。我想把原来买的房子改成我的名字,过家的母子之间需要付费用吗?费用是多少?如果需要很多费用的话,怎样才能得到这个房间呢

2021-07-29 14:33: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如果房产证为另一方的名字,一般会视为婚后共同财产。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 您好,按照实际情况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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