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具有调整行为的营利性特征,又具有商主体严格法定等原则。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的调整对象是商事关系。
商人主要包括:
1、个体工商户和
个人独资企业;
2、合伙企业。与独资公司相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3、公司和其他形式的企业
法人;
4、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
5、
外商投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