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你好。我想和你商量一下事故认定书的发行情况,对方全部负责签字,对方全部危险,当时保险公司没有到达事故现场,所以先签字放车再赔偿,我们不同意,我们多次让对方替换赔偿,对方不同意,事件到现在为止,拖拖拉拉,怎么办?

2021-07-29 20:51: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后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但是双重赔偿并不是两类赔偿相加,如何赔偿,法律没有统一规定,而要看当地的规定,很多地方是差额赔偿,就是说先按交通事故赔偿处理,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其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有的地方是伤者得到肇事方赔偿后,工伤赔偿要做一些扣除,如医疗等费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对方签字与否,不会影响理赔。如果对方不签字,可以由事故处理机关依法向交通事故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如果保险公司拒不理赔,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即使对方不签字,五日内也应当告知当事人提车。事故认定后五日内放车,如果没有申请财产保全或申请复核,五日内对方不保全,就可以提车。在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送达的情况下,扣留机动车的时间不应高于5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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