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三年没见了,已经没有感情了。现在有一个14岁的女孩,一所房子,当时是自己建的,分局已经三年多了。离婚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7-30 02:3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请把具体情况反映给我,给你提供帮助
  • 你好,可以诉讼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