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15年我的一个亲戚借走了我的银行卡,后来再也没有还给我,现在他已经因诈骗罪被逮捕并判刑了,期间有人往我卡里打过钱,也都被他取走了,现在有人找到我要求我还他钱。请问这件事情我会负法律责任吗?如果要担责,又是怎样的责任呢?谢谢!

2019-01-31 13:11: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罪与非罪:是否能认定为诈骗罪,要根据刑事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分析是否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您现在提供的信息太少,也不知道办案机关掌握了什么样的证据,律师无法做出判断。
    2、律师的责任:在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刑事律师,总是根据一定的事实向办案机关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 在侦查阶段,刑事律师主要是通过会见嫌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案件详情,如果认为在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等实体方面有说法,律师可以代为向办案机关申诉。 而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刑事辩护律师针对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检察院的《起诉书》、根据侦查卷宗证据和律师必要的调查取证证据向办案机关提出相应的辩护意见。 所谓证据,不只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还包括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所以,只根据犯罪嫌疑人一个人的供述,律师是无法对案件结果提出有价值的判断的。 只有全程委托刑事律师介入,刑事律师才能根据案件的进展在不同阶段向办案机关提出相应的意见,才能最大限度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可以来电或者到律师事务所详细咨询。
  • 《刑法》第五条 【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如果构成贷款诈骗罪,把钱都还给银行后,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如果构成贷款诈骗罪的,就必须按照《刑法》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在银行报案后,能主动将骗取的贷款全部还给银行的,法院会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如果诈骗金额较小的,还可以争取判缓刑。  《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 一、盗用身份证,非持证人本人到银行是开不了户的,如果银行开户了则属于不当、过错或存在着办事瑕庇,银行应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对盗用者追究违法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面的总结来看,最低可能要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  情节严重的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要判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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