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网站名字相同,行业相同,但不在同一地区,也不构成竞争,都没注册商标,请问侵权吗??...

商标
2019-01-31 13:21: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为了规范商标秩序,我国《商标法》规定了对未注册商标管理内容:  
    (1)未注册商标不得使用《商标法》第十条所规定的禁用文字及图形,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2)未注册商标不得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3)使用未注册商标不得冒充注册商标;  
    (4)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粗造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具体情况,禁止其广告宣传,封存或收缴未注册商标标识,责令限期改正,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并可处以罚款。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要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 商标注册没有地域限制,全国各个地方的代理机构目前都是通过网上提交,如果非要找当地的代理机构的话,可以就近查一下离比较近的代理机构,上门去谈。申请的流程是:
    1、报入你的商标名称,查询没有相同的,就可以上交申请了。
    2、申请后20内,商标局会发一个受理通知书
    3、审查完后,需9个月时间进一步实质审查
    4、完成以上后,下面就进入3个月的公告期
    5、3个月无异议的。就可以拿到商标证了。
  • 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如下:  
    (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政责任  商标侵权行为的行政责任,是指行为人对其商标侵权行为所必须承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商标法作出的强制性处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他作案工具。  
    5、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的,或者侵权商标与商品难于分离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物品。  
    6、罚款。对于尚未构成犯罪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5倍以下的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7、责令赔偿损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应侵权人的请求责令侵权人赔偿损失,其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民事责任  依据《商标法》第39条的规定,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主要有两种:即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  
    (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刑事责任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行为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如果行为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如果行为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如果行为人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单位犯以上罪行,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应的规定处罚。
  • 网站侵权存在有主动性侵权和被动性侵权两种类型:
    1.网站主动性侵权即网站转载别的网站或他人的作品既不注明出处和作者,也不向相关的网站和作者支付报酬,这就同时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因为大多数网站都是赢利性质的经济组织,利用别人的劳动成果为自己牟利而又不支付报酬,因此,它是非法的。
    2.网站被动性侵权,主要是指在网站所不能控制的领域内本网站的用户有侵权行为的发生,经著作权人向网站提出警告后网站仍不将侵权作品移除的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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