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A和B之前有过节,所以一日A蓄意殴打B,并带走行凶的凶器,造成B缝十针的伤口,B没有其他证人,B向警察局报案后,警察局逮捕A并拘留7天,然后释放,B询问警察局处理结果,警察局称已立案侦查,没有下文。因A是当地人,B是外地人,因此B怀疑警察局有蓄意拖延时间的可能。请问案件处于此种状态,该如何进展,能尽快了解此案。A的行为可以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谢谢

2019-01-31 13:22: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刑事拘留的时间是在十四日以内,最多不超过三十七日。

    打架致对方轻伤的,已经涉嫌犯罪,当事被抓后属于刑事拘留。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侦查一般应在三日以内向检察院申请批捕,特殊情况下申请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四日,而检察院则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这样刑事拘留的时间为十四日;如果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则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刑事拘留共三十七日。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拘留的期限最多为一个月零七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听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挽留后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确,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
  • 根据法律规定,逮捕以后一般还要经历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下面是我国法律规定各阶段的期限。
    一、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羁押的,法定的侦查期限如下:
    1、一般为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2、对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四类特定案件,在三个月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机关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3、对于可能判处十年刑罚的,经省级检察机关批准延长2个月后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批准延长2个月。
    4、侦查期间发现犯有新罪的,自发现新罪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二、审查起诉阶段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检察机关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重大、复杂案件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侦查机关应当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后移送起诉的,检察机关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三、一审阶段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对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四类特定案件,经省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1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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