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是借书,他一直答应还钱。一周下一个月推一个月,说什么工地有钱,一直推三年,到现在我一分钱也没来。最近他连电话都没接,家里也找不到律师。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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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当事人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
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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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收集证据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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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直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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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