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某人一起生活了十三年,还有一个孩子。我现在觉得关系不合适,想分手,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呢?

2021-07-30 19:31: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有孩子:
    此种情况最为普通。同居期间生的孩子和婚生孩子是一样的。所以,此时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具体看孩子的情况、父母的情况而定。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
    2、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3、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 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 你好 可以协议的
  • 你好,根据我国的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书,除了把双方的身份信息写上之外,还需要把双方的共同的财产,有没有子女的情况写上,另外,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子女的抚养权是怎样约定的,这些都是需要在协议书上写清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