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5月1日高速追尾的人的车,我只有强制保险,我有责任,当时,我联系了修理车,通知了修理车的损坏。业主说车在4s店损坏了,没有消息。一个月后,业主真的去修理车了。也没有通知我和这边的保险在现场损坏。对方自己操作,修理车之前直接要求赔偿多少。如果对方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2021-07-30 19:44: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车祸的精神损害赔偿,首先,责任人(一般是车主)是有义务赔付的;其次,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亦是有义务赔付的,但其它商业险一般认为是不包括精神损失赔偿的。
      
    一、若是交强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侵权造成的损害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因此,保险公司应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责任。依据第三者利益保护原则及保险分担风险原则,交强险是为第三人利益而设立的保险,其目的是为了保护第三人的利益,从性质上来讲已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它承担的侵权责任,而非合同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中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次序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人身伤亡所造成的损害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二、若是商业险,则保险公司不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责任。因为此时保险公司承担的是合同责任,而在商业险中大都约定精神损害不赔,因此,保险公司不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责任。
  • 双方积极协商,协商不成,对方起诉后,积极应诉
  • 您好,可以要求相关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而后再要求保险公司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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