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半年前开车撞到老人~小腿骨折~只有交通保险~责任在我~最初让伤员去更好的医院治疗~但是患者主张在自己选择的医院做手术~手术治疗费全部支付~保险公司支付了1万的医疗费~但是还没有发生什么~现在患者去复查说恢复状况不太好~这和我有责任吗~做手术需要付钱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7-30 21:45: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的时候医疗机构有跟当事进行协商的意思,但是,双方对于患者人身的损害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几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在患者人身的损害中负有多大的责任,患者现在的人身损害跟患者原有疾病之间的关系有多大存在很大的分歧,这时候,就需要双方共同委托医疗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然后,双方根据医疗鉴定的结果来协商赔偿的数额。
  •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通事故中的伤员抢救治疗费用可以先由保险公司或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然后可以向事故的责任人追偿
  • 交通事故后续治疗费用有以下赔偿方式:
    1、一次性赔偿。
    2、对今后可能发生的治疗费用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不在本次诉讼中解决。
    3、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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