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家离婚之后小孩给了我,户籍原来是丈夫那里的!城镇户口!我是农业户口,能够把小孩的户籍转到我这里吗?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7-31 02:37: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法律上没有规定离婚后,女方的户口必须迁走。
      二,如果你们有单独的房产,可以通过离婚析产把房子的产权登记到女方名下,然后,要求前夫把户口迁出去来达到分户的目的。
    (1)析产所要提供的资料:
    女方凭离婚协议(经公证或加盖民政局的公章)、离婚证、自己的身份证即可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变更房产所有权,只收取产权登记费、测绘费、工本费等共计200元上下。
    (2)这算离婚析产,不是房产买卖或赠与,不涉及房屋的买卖,所以不存在过户的说法。
      三,当然,如果娘家村同意,女方也可以把户口迁回娘家。
  • 你好,可以迁移户口
  • 你好,请按照户籍部门的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