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5月14号晚上喝醉了因为家人吵架不想被外面人看热闹,叫他们走开!然后一个人说看你能怎么着!之后我上前跟争辩,我动手推了他几下。回头走的时候被他从背后一瓶子打了,当时什么也不想了,回头把按倒打了几拳!我脸上耳朵后均缝疤,脖子肚子被酒瓶渣划伤,我脸部右侧疤痕长约6-7厘米。2人同时住院。我一个礼拜出院,他现在应该才出院!说是被鉴定为轻伤,要求赔偿5万块钱!而我被鉴定为轻微伤!他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意思就是想赖我!我想起诉!想重新做一下法医鉴定!

暴力伤害
2019-01-31 16:14: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把别人打成轻微伤的,属于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的情形,行为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可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会受到行政处罚,同时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轻微伤是刑法中的概念,是用来决定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还是行政责任的依据;

    2、受害人的赔偿金是以三期鉴定(营养期、护理期和休息期)以及伤残等级鉴定为依据;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根据法律事实和法律规定,确定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关键实际年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指不满18周岁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以上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刑法总则中又规定了刑事责任年龄。只有年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伤致人轻伤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
    (1)如果打人者在打人时已年满16周岁,打人致其轻伤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但因系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受人谅解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打人者打人时年龄不满16周岁,打人致其轻伤的,不按犯罪论处。
    其家长作为监护人,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如果当事人被打成轻微伤,公安机关已经对行为人进行了拘留十五天之公安行政处罚,等行为人出所后,当事人完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民事赔偿权利。公安机关对行为人的拘留处罚,不影响当事人向法院再主张民事赔偿权利,当事人完全可以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赔偿。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