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物业锁车后,可以采用与物业协商或者报警等方式来处理。
物业是服务部门,不是执法机关,物业与业主签订的是服务协议,因此,物业无权锁车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对车辆上锁是侵犯了业主的
物权,如果对业主造成了损失,还应该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物业管理与业主两者在地位上是一种平等关系,是市场双向选择的
合同契约关系。在法律上,管委会有委托或不委托某个物业管理公司的自由,物业管理公司也有接受或不接受委托的自由在组织关系上,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是互不干扰内部运作的合作工作关系。
但是,如果车辆停在消防通道上或者停在他人的专用停车位上,此时如果物业锁车的目的是与车主协商解决该事宜,那么此时也不能单纯地说物业锁车的行为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