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年2月进行的工程,以前不太清楚哥哥交接的价格,所以去施工了好几天,因为价格问题我们停止了工作。之后,重新委托我协商的价格,即工程结束后每套1500元,4月初工程结束后,甲方要求支付工程费是甲方不支付的理由,哥哥以前在甲方借了2万元,必须从我的工程费中扣除。

2021-07-31 07:44: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工程款的处理办法。
    1、以发包方的甲方尚未支付为理由,拒不支付。
    应对办法:将发包方的甲方列为被告(有依据)或第三人,在一个案件中处理。同时,法院通常对于只有发包方的甲方支付工程款后,发包方才支付给施工方支付工程款的约定也是不支持的。
    当然需要有经验的律师整体把控,方能实现目的。
    2、以质量或工期延误为由拒不支付。
    应对办法:关于质量和工期延误问题,法律均有明确规定。例如:擅自使用不得就质量问题主张权利,未支付进度款工期顺延等。
    施工方应当通过专业的律师区分质量或工期延误产生的原因,依法确定责任方,进而依法主张权利。不要聘请不专业的律师,让对方的拖欠工程款的借口“弄假成真”。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 您好,涉及资金多少呢,签合同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