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借给他6000元,说好的那天借给他,明天拖延他,拖延他一个多月,打电话给他自己,说现在他自己提高了12000元,还是不向法院起诉他,能给我12000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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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款合同,又有借出款的事实,借贷关系成立,可以起诉。除了合同,还要有将款借出的证据,比如收条,比如转账凭证,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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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债务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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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