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天前,我妈妈参加了大楼的老板的活动,结果被别的老板撞,当时什么也没想到。结果,今天疼痛难忍,去医院检查的结果是肋骨骨折,医疗费用超过一千美元,去大楼调查当天的监视,看到我妈妈站在大厅和别人聊天时被参加游戏的人撞了。律师先生,我想索取医疗费,怎么办?

2021-07-31 11:52: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 您好,可以起诉索赔
  •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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